上杭县废油回收店回收废油项目

   2016-06-02 0
上杭县丁华废油回收店:

你店报送的《上杭县丁华废油回收店年回收废油2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上杭县丁华废油回收店年回收废油20吨项目位于上杭县泮境乡乌石村深在下,占地面积200 m2,建设规模为6.5m3容积卧式油罐1个、5.5m3容积卧式油罐2个,年回收废油20吨。项目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属于新建性质。

该项目在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提出的要求后,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因此,我局同意你店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开展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要合理安排工期,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要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

1.施工场地应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场地内土堆、料堆要加遮盖,防止扬尘扩散;运输车辆不宜装载过满,要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不甚洒落的沙土和建筑材料,应及时清理。

2.建筑垃圾除用作填埋洼地外,多余的运往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不得随意丢弃;生活垃圾均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上层清液回用做降尘用水。

3.选用低噪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等降噪措施以达到降噪效果。

4.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做到随挖、随填、随运。施工结束后,裸露地表及边坡应进行绿化或硬化。

(二)运营期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对外界的影响。

1.应加强厂房通风,减少非甲烷总烃对职工的影响。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山坡地灌溉,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后,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3.储罐区地面应采取防腐防渗硬化处理,并设置围堰及9m×1m×1.3m应急池,围堰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避免发生事故时废油外流。油罐表面应粘贴相应标签,并设规范警示标志。定期对储罐、管道等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清理更换。完善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厂区内严禁烟火。应严格执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以便事故时能及时处理。

4.废油运输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废油贮存应按相关标准执行。

三、你店要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投入试运行3个月内依法向我局申报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你店应重新报批工程的环评文件。



上杭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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