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利用废矿物油 30000 吨/年新建项目

   2016-09-19 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系电话:0510-85861559(滨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传 真:0510-85899305,邮箱:wxkaifake@163.com
通讯地址:无锡市滴翠路98号,邮 编:21407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综合利用废矿物油 30000 吨/年、油/水混合物或废乳化液 20000 吨/年、表面处理废物 30000 吨/年新建项目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区胡阳路11号
江苏尚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市智慧环保技术监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区胡阳路11号。
1)本项目现有房屋,施工不涉及土建施工,仅为设备安装,且施工期短,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2)运行期污染物产生情况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所有的废(污)水等须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并送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废气: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以及环评中确定的排放标准。噪声:本项目声环境质量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固废:按垃圾分类收集要求设置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更多>项目
推荐
网站首页  |  再生油网  |  咨询服务  |  隐私政策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