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备案号:川投资备[51068216112501]0064号
四川意尔菲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的新建720t/a废矿物油收集、储存、中转项目经审核,符合《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准予备案。请相关部门据此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
项目名称:新建720t/a废矿物油收集、储存、中转项目
产业政策:允许
建设地点:四川什邡经济开发区(北区)燕山路9号
建设内容:废矿物油储存罐区(储存罐26m?6个,15m?的锥形储存罐2个和罐区地面防渗漏处理)年收集、存储废矿物油720吨。
计划用地:0.9亩
主要产品及服务规模:年产收集、储存废矿物油720吨
总投资:100万元
1 .国内贷款0 万元
2 .自筹资金100万元
备案机关(章)
2016年11月25日
1、抄送: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防震减灾局、市消防大队、市工商质监局、市档案局、什邡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项目单位依据本通知书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融资、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等手续。本通知仅作为办理上述手续的依据,在未完成基本建设程序手续审批前,不得开工建设。
3、本通知书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办理有关手续的依据。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备案通知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项目备案机关申请延期。
4、本通知书有效期内,若出现重要变化(含项目投资主体、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产品技术方案发生变化以及项目总投资或建设规模预计变动幅度达20%以上等情况之一),项目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备案机构报告并申请重新备案。
5、该项目是否必须进行招投标事项核准:N 。
6、该项目是否必须进行节能审查: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