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10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2015-05-07 0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州市华鸿油品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福安村新安工业区
项目概要:广州市华鸿油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主要经营石油化工产品和低粘度燃料油的加工,拥有一套重油常减压分馏装置,设计生产能力为50万吨/年,主要产品为各类基础油和燃料油,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约9.87ha。为提高废矿物油回收利用产品品质,更好的实现废矿物油的梯级利用,最大程序发挥废矿物油的资源利用效率,响应国家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广州市华鸿油品有限公司拟结合企业在油品生产行业十多年积累的人才和技术优势,投资 3380 万元,选址在公司新厂区尾气脱硫装置区建设“10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拟在广东省内收集利用废矿物油10万吨/年,采用短程蒸馏精制的废矿物油再生工艺,通过原料预处理、短程蒸馏精制工艺,生产润滑油基础油,并副产燃料油、底油(沥青料)。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套10万吨/年废矿物油短程蒸馏装置,原料及产品储存均依托公司现有油类储罐和仓库,水、电、蒸气、燃料气(天然气)供应等公用设施均依托公司现有。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08人,其中连续生产的岗位是废润滑油在精炼装置,采用四班三倒制;非连续生产或辅助生产的岗位根据工作需要采用三班二倒或一班一倒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处置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11号)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华鸿油品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广州市华鸿油品有限公司特委托中山大学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为了让公众能更深的了解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情况,同时也为了加强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与公众的沟通,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话或电邮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石油类等污染物,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COD、BOD5、氨氮、粪大肠菌群等,所有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本项目不取用地下水,不向地下排放废水,因此本项目基本不会对地表水环境带来影响,也不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废气为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硫化氢、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等。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风机和泵机等,其声源组合级约达60~85B(A)。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滤渣、含油废布、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的风险来自于废物及产品运输、暂存、回收处理、废水处理和回用等生产设施和生产过程发生泄漏、火灾爆炸引起环境污染的风险。虽然本项目不可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风险,但通过采取事故防范、应急措施以及落实安全管理对策,落实生产车间及库区的防漏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事故发生及减轻其危害,本项目的风险影响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3、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措施
(1)项目环保措施
项目建成后,将在工艺流程中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均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各工段工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所有废气经妥善处理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针对不同的噪声源,采取相应的消声、隔音措施,使噪声环境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委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环境风险措施
项目建成后,在厂区设消防废水收集池,足以收集事故时的消防废水。一旦消防废水产生后可收集暂存于消防废水收集池,事后再引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再处理,直至处理达标后排放,严格禁止未达标污水通过雨水收集管网排入周围水体。只要加强管理并采取一系列有效控制措施,项目开发过程中及建成运营后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对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不取用地下水,不向地下排放废水,因此不会造成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位变化,不会对区内地下水质带来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模型预测表明:本项目正常排放时污染物的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的最大值均较小,在各敏感点造成的浓度增值也较小,叠加本底值后均未超标。因此报告认为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排放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建设后采取措施,在主要声源同时排放噪声时,昼间和夜间全部边界达标。综上所述,在采取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噪声对各边界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5、风险评价结论:项目发生风险事故的因素主要是废物及产品运输、暂存、回收处理、废水处理和回用等生产设施和生产过程发生泄漏、火灾爆炸引起环境污染的风险。落实环评提出的一系列措施后,发生风险事故的概率极低,按环评的措施应对,不会造成明显危害。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1)点击下载本网页附件;
(2)向以下联系人咨询:
①建设单位:广州市华鸿油品有限公司,联系人:余工;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福安村新安工业园;联系电话:020-66354967;传真:020-66359119;电子邮箱:13570712929@139.com。
②环评单位:中山大学;联系人:吴工;通讯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电话:020-84112463;电子信箱:46316481@qq.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
主要事项: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其他的建议。请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具体形式: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有关联系人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请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华鸿油品有限公司
                                                                                                                                                                                中山大学
20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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