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吨/年废润滑油再生循环利用项目

   2017-06-29 0
 
建设单位
希玛石油制品(镇江)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5万吨/年废润滑油再生循环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镇江新区国际化学工业园区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希玛石油制品(镇江)有限公司拟在江苏镇江新区国际化学工业园区松林山路现有厂区内建设5万吨/年废润滑油再生循环利用项目,项目以废润滑油为原料,经过闪蒸、薄膜蒸发、分子蒸馏、抽提、汽提、精制等工艺,年生产42500吨基础油、4000吨轻质油、2500吨沥青的生产能力。项目预计总投资770万美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接入镇江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声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限时作业,尽量避免夜间使用强噪声设备施工。
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尽可能放置于场地中间及对场界外敏感点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震或消声措施,如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加隔震垫、安装消声器等。
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少量的砂、石料统一堆放、保存,以尽可能减少堆场数量,并加棚布等覆盖;白灰等粉状材料运输进行袋装或罐装,禁止散装,并设专门的库房堆放,同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
减少运输过程的扬尘,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装载量不得超出车厢板高度,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散落,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定期冲洗轮胎,车辆不得带泥、沙出施工场地。
施工现场进行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当出现风速过大等不利天气状况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建筑材料进行遮盖。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进行填埋或加以回收利用。少量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营运期:
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厂区内排水系统采用雨(清)污分流体制。
雨水系统:定期排放的软水制备废水经收集后,排入区域市政雨水管网。
污水系统:生产废水(旋风闪蒸废水、汽提废水),生活污水、车间冲地水及化验室废水等,经过隔油+絮凝沉淀+厌氧+接触氧化+二沉池+fenton氧化处理预处理之后排入园区管网,接管镇江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噪声。
对由于机械震动引起的噪声的设备安装减振装置以降低源强。装置区内的高噪声设备如空压机等,设置独立的隔声间。
加强设备维护,避免产生运转异常噪声。
⑤加强厂区及厂界绿化,从而使噪声最大限度地随距离自然衰减。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热风炉以天然气、不凝气及抽真空尾气中VOCs(主要成分为甲烷、乙烷、丙烷、分子的烯烃以及NMP)为燃料,均为清洁能源,燃烧废气经排气筒直接排放。
②项目废润滑油包装桶倒残、清洗废气(VOCs)均在密闭房间中进行,收集有后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201647日、201675日在镇江新区网站http://www.zjna.gov.cn/先后进行了两次公示。网络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公众的反馈意见。
20167月份对项目影响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和部分企事业单位进行问卷调查,发放调查表200份,回收200份,其中支持占92.5%,无所谓占7.5%。没有受访者表示反对。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审批联系人:行政服务处
固话:0511-88968102
通讯地址:镇江市冠城路8号,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公示时间
5个工作日)
2017628-201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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