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大坤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城川镇乌定希泊日嘎查建设废矿物油再生利用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鄂托克前旗大坤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废矿物油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年处理废润滑油1万吨。将收集进厂的废润滑油经预处理脱除油泥及金属杂质后,进入脱水塔除去水分,然后经常压蒸馏、减压蒸馏从废润滑油中分离出轻质燃料油、基础油和重油。
本项目年处理废弃油基泥浆、油泥砂1万吨。采用化学破乳洗涤法处理废弃油基泥浆、油泥砂,加入破乳剂破乳后,以水反复洗涤,再通过气浮、离心实现固液分离。油回收率达90%以上;处理后泥砂含油小于2%,满足《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规定。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二、主要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废润滑油处理装置减压蒸馏不凝气、常压蒸馏不凝气去导热油炉。导热油炉烟气净化后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送“鄂托克前旗大坤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钻井岩屑及压裂返排液集中处理厂建设项目”处理。
(3)固体废物
废润滑油处理装置废润滑油预处理产生的杂质、白土精制产生的白土渣及废弃油基泥浆、油泥砂处理装置产生的分拣杂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弃油基泥浆、油泥砂处理装置分离泥砂外送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噪声
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区进行合理布置。同时加强厂区绿化,降低噪声的传播。
(5)、环境风险
根据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制定了风险管理计划和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风险发生后应采取的救援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步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采取环评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下,正常情况可确保达标排放且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
因此,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本项目从环境保护方面分析可行。
四、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方式:由建设单位提供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供公众索取。
(2)期限:公告发布10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2)主要事项:对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意见;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意见;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环境保护防治对策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来函、来电、传真均可,联系方式如下:
(1) 建设单位:鄂托克前旗大坤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白向军
联系电话:13948378887
(2)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内蒙古川蒙立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超
电话:15004717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