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润滑油再生基础油生产项目 (一期3万吨/年)自主环保验收情况的公示

   2017-12-31 0
江西国孚润滑油工业有限公司废润滑油再生基础油生产项目
(一期3万吨/年)自主环保验收情况的公示
1、建设项目名称:江西国孚润滑油工业有限公司废润滑油再生基础油生产项目
(一期3万吨/年)
2、建设单位名称:江西国孚润滑油工业有限公司
3、建设项目地址:九江沙城工业园中的九江赤湖工业园片区
4、建设规模:年处理3万吨废润滑油,年生产24000吨基础油、2400吨燃料油和1888.06吨沥青。
5、项目概况:
江西国孚润滑油工业有限公司废润滑油再生基础油生产项目(一期3万吨/年)位于江西九江沙城工业园中的九江赤湖工业园片区,属新建工程,以废润滑油为原料,经过闪蒸、薄膜蒸发、分子蒸馏、抽提、汽提、精制等工艺,年生产24000吨基础油、2400吨燃料油和1888.06吨沥青。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4'56.18",北纬29°46'31.68"。项目总占地面积46.21亩,总投资0.4亿元。
2014年9月25日,九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九县发改投资字[2014]99号文同意对本项目予以备案。2014年9月30日,江西国孚润滑油工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5年5月19日,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以赣环评字〔2015〕60号文对江西国孚润滑油工业有限公司废润滑油再生基础油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2016年7月12日,本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并于2017年5月建设完成。2017年5月江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本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认为本项目具备30000t/a废矿物油收集、贮存及利用的能力。2017年7月,江西国孚润滑油工业有限公司取得了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17年9月,江西国孚润滑油工业有限公司委托紫金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一企一策”环境污染治理整改方案,整改后通过了“一企一策”验收。
6、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由江西省闽达实业有限公司设计和建造。生产过程中的废水(主要来源于预处理、旋风闪馏罐、汽提罐排放的废水,以及设备清洗废水和卫生清洁的车间地面冲洗水)以及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全部进入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继续处理。本项目废水处理主体工艺为隔油+芬顿+气浮+厌氧+好氧+沉淀。同时,为减少废水处理站无组织臭气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对隔油池及集水池池体进行了加盖,将废气收集后经风机送入热风炉燃烧后排放。建设单位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设置了标准排放口及标示牌。
(2)废气
项目废气包括抽真空产生的未冷凝下来的非甲烷总烃和NMP废气、热风炉燃烧废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溶剂回收塔NMP废气采用二级冷凝后和汽提塔NMP废气经一级冷凝处理后一并通过活性炭吸附方式进行回收。薄膜蒸发塔非甲烷总烃废气、分子蒸馏塔非甲烷总烃废气均通过一级冷凝方式进行回收。溶剂回收塔NMP废气、汽提塔NMP废气、薄膜蒸发塔非甲烷总烃废气、分子蒸馏塔非甲烷总烃废气等抽真空废气经过上述工序处理后,一并排往热风炉作为燃料处理。热风炉燃烧烟气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直接外排。导热油炉单独采用一根10米高排气筒直排。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油预处理杂质(HW08)、化学品包装桶(HW49)、生产废水处理产生的浮油渣(HW08)、尾气吸收产生的废活性炭(HW49)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委托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置。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为一般工业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定期由九江县沿江产业集群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外运处置。
(4)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及其他机械噪声,企业在设备采购时尽量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并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室内。在布局时,将高噪声源尽量布置远离厂界和噪声敏感点,同时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形成噪声控制隔离带,并加强管理,降低了人为噪声;建设单位在噪声排放源设置了标示牌。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单位在厂区地势低洼处设置了1座容积约850m3的事故应急池和1座容积约8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建设单位成立了环保领导小组,制定了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部门进行了备案。
(6)其它
本项目在污水处理站内设置了废水在线监测设备,监测因子为pH、流量、COD、氨氮。并已和环保部门进行了联网。建设单位在各污染物排放口设置了环保图形标志牌;并在车间主要设备、设施、各类管线也进行了标识;为防止成品泵区地面及卸料区成品油和原料油跑冒滴漏现象及雨水倒灌,建设单位在成品泵区及卸料区四周设置了围堰,并在围堰外围增设雨水收集沟。为减少废水处理站无组织臭气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对隔油池及集水池池体进行了加盖,将废气收集后经风机送入热风炉燃烧后排放;为减少生产装置区间歇排空的废气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将间歇排空废气收集后,经热风炉焚烧(由原来的一路增加到二路,一开一备,保证废气处于焚烧状态,一路堵塞时即切换到另一路,并立即修复保持到备用状态)后由30米高排气筒外排。
7、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生活污水排放的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监测结果均低于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达到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热风炉燃烧烟气排气筒出口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浓度监测结果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浓度监测结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导热油炉燃烧烟气排气筒出口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监测结果均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排放的监测项目中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监测结果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昼、夜间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污染物CODcr、NH3-N、SO2、NOx排放量达到总量控制的要求。
8、项目验收意见
1)验收评审时间:20171117
2)参加验收会议单位及有关人员
①建设单位:江西国孚润滑油工业有限公司
②验收监测单位:南昌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③验收专家:刘雷教授、朱大庆高工、余郭龙高工
3)验收意见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要求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公示期:20
5)意见反馈渠道:
①公司名称:江西国孚润滑油工业有限公司
②联系人:张工
③联系电话:0792-7177901
6)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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