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示期限为2015年7月27日~2015年8月7日,共10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
项目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经济开发区北区
项目概要: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南海区狮山镇南海经济开发区北区投资建设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拟综合利用废矿物油(HW08)、废电路板(HW49)、废包装容器(HW49);拟处理处置有机溶剂废物(HW06),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精(蒸)馏残渣(HW11),染料涂料废物(HW12),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感光材料废物(HW16)等。
建设单位委托中山大学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如对该项目有何疑问或建议可咨询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081334 e-mail: 3453523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