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集、储存、处置、利用6000t废矿物油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8-04-02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淮安星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需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公司现委托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淮安星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淮安市楚州区钦工镇横沟村,厂区总占地面积4070m2。该公司现有1台预热脱水釜、1台旋转反应釜以及冷凝器、过滤罐、储存罐等设备,现年收集、储存、处置、利用6000t废矿物油。该公司拟淘汰部分现有部分设备,采用更先进的设备和工艺,降低能耗和污染。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污染物产生情况:本项目已经建成,目前已不存在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有工艺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大气染物主要为大小呼吸废气、不凝气和燃烧废气;固体废物主要有隔油残渣、过滤残渣、精馏残渣、废矿物油包装桶等。

三、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工艺废水和初期雨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再委托明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拟经厂区化粪池消化、消毒处理后作农用肥,不排放。

2、废气

不凝气通入加热炉燃烧处理,再和燃烧废气一起达标排放,大小呼吸废气拟收集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建设项目高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泵和风机等,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考虑采取加装消声器、减振、置于厂房内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采取措施后,项目边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2类标准,不会改变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处理处置和利用,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所采取的治理措施是可行和有效的。

5、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已经编制了应急预案,并采取了风险防范措施、风险管理措施、制定风险应急预案等,本项目的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各项环保设施可以保证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以内,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本报告书认为,从环保角度来讲,建设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请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为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工业、企业等,调查的对象主要是项目所在区域的居民、工人、农民等。

2、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项目的运营是否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对本项目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以及淮安区环保局提出。

环评单位: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6幢11层。

邮编:210019;

传真:025-68661189;

联系人:朱工;

电话:025-85280708转8053;

电子信箱:khhb1980@vip.163.com;

项目建设单位:淮安星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总;

联系电话:0517-85448999。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请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单位:淮安星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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