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海阁石化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炭黑综合项目位于乌苏市东工业园区内,该项目于2007年5月开始施工,2010年12月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基本完成,一期工程主要是废矿物油和精蒸(馏)残渣处理及废有机溶剂处理装置,就是对废矿物油和精蒸(馏)残渣和废有机溶剂.导热油等原料进行处理,生产出溶剂油、石油树脂以及重质焦油等产品。2011年10月11日项目一期工程环保竣工验收通过乌苏市环保局审批(乌环表验字[2011]02号)》。乌苏市海阁石化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炭黑综合项目二期工程——炭黑生产装置不再建设。
为厘清项目运行和环保措施执行情况,了解项目运营对外环境的影响状况,拟对《乌苏市海阁石化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炭黑综合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集社会各界对该项目运营中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1、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乌苏市海阁石化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炭黑综合项目
项目位置:位于乌苏市东工业园区内
项目内容:乌苏市海阁石化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炭黑综合项目由废矿物油和精蒸(馏)残渣处理及废有机溶剂处理装置组成,用于对废矿物油和精蒸(馏)残渣和废有机溶剂.导热油等原料进行处理,生产出溶剂油、石油树脂以及重质焦油等产品。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2、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乌苏市海阁石化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乌苏市东工业园区
联系人:张先军
电话:18083930027
3、环境影响后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屈建平
电话:13579216062
4、后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
(1)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主要内容有以下:
①建设项目过程回顾: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监测情况,以及公众意见收集调查情况等;
②建设项目工程评价:包括项目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者运行调度方式,环境污染或者生态影响的来源、影响方式、程度和范围等;
③区域环境变化评价:包括建设项目周围区域环境敏感目标变化、污染源或者其他影响源变化、环境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分析等;
④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是否适用、有效,能否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等;
⑤环境影响预测验证:包括主要环境要素的预测影响与实际影响差异,原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和结论有无重大漏项或者明显错误,持久性、累积性和不确定性环境影响的表现等;
⑥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
⑦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
(2)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签订合同)→建设单位提供技术资料→向公众公布项目概况→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公众参与→编制后评价报告书→后评价报告书上报审查→环评单位修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②对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③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哪些方面;
④公众对建设项目认为还应在哪些方面加强措施;
⑤项目的环保工作效果如何;
⑥公众对该项目继续运营最关心的问题有哪些看法。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天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乌苏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