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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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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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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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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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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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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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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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吉昌废弃资源有限公司年收集5000吨废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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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沁阳市崇义镇兰户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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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废弃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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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吉昌废弃资源有限公司年收集5000吨废油项目,投资总额1000万元,环保投资77万元。建设地点位于焦作市沁阳市崇义镇兰户铺村,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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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扬尘治理措施:1、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2、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3、主体外侧必须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4、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施工现场推广采用车辆自动冲洗和喷淋设施,安装远程监控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5、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采取密闭运输,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6、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现场搅拌时,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7、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8、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9、施工现场应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10、施工场地要做到“六个100%”,即施工现场100%标准化围蔽、工地砂土不用时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施工现场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废水,要求在施工场地设沉砂池(1座,2m3),对清洗废水进行沉砂处理后,作为洒水降尘使用,不外排。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不能利用的应统一运往城建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禁止乱堆乱放,集中收集后及时送往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选用良好的施工设备,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的噪声,建立临时隔声障。2、主要发声设备应采用消声、减振等措施或用低噪声设备进行代替。3、夜间十时到次日六时之间禁止施工。营运期:废气防治措施:装卸过程及静贮过程产生的油气通过油气回收装置,每个储罐各安装1套油气回收装置,共设置3套油气回收装置。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固体废物防治措施:1、废油滤渣、过滤油网,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2、对装卸过程中不小心滴漏的废油,废含油抹布、含油废劳保用品,设置一般固废间,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3、废油桶,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4、清洗废油,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对项目所有储罐使用轻质油进行清洗,清洗废油由清洗单位直接拉走处置。5、生活垃圾由厂区工人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要求车辆采取低速行驶、禁止鸣笛,加强生产车间密闭,在车间内装卸等降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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