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潍坊晟德诺工贸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和贮存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监测)报告表》及验收组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潍坊晟德诺工贸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和贮存项目
建设单位:
潍坊晟德诺工贸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8月20日-2018年9月1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806479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