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矿物油收集、储存中心搬迁项目

   2018-11-20 0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邵东废矿物油收集、储存中心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东县兴和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0739-27204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邵东废矿物油收集、储存中心搬迁项目

建设地点:邵东县生态产业园巨龙国际产业园标准厂房H7栋1-2楼西侧部分

建设单位:邵阳蓝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租赁邵东县生态产业园巨龙国际产业园标准厂房H7栋1-2楼西侧部分,租赁面积340m2,设置2台防爆油泵、1辆油罐车及1个内径2.5m、长8.3m的油罐(容积40.7m3),最大存储量为36.6 m3、合33.0t。项目公用配套设施依托巨龙国际产业园标准厂房现有工程。项目内不设置宿舍、食堂。项目回收的废矿物油仅在厂区内储存,不对废矿物油进行处理加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强化废水污染防治,规范建设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邵东县兴隆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邵水。

2、营运期废气为非甲烷总烃,车间内设置排气系统,加强通风,确保厂界废气污染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风机、油泵等产噪设备采取相应封闭隔声与减振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并及时清运,按规定处理;危险废物需采用特定容器密封保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下设计仓库和储存物质,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按危废处置。

5、加强企业运营管理。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管理制度,保障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产生与排放量。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切实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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