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山西鑫海化工有限公司6万吨废油精制技改项目
项目概要:
本项目位于文水县城东北30公里高车村东1080m处,本工程在原有厂区内技改,总投资605.35万元,不新增占地,占地为6720m2。本次主要工程内容为:拆除原有酸洗工段设备,新增斜壁式擦膜真空蒸馏工艺设备和一台加热熔盐炉,对原有工程进行改造。
在工程建设及运营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各种影响,主要污染因素包括:建设及运行中生产废气、噪声、废水及固废等对环境的影响。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活动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扬尘的主要来源有:现场道路扬尘、细颗粒材料露天堆放扬尘、运输扬尘等。
2、水环境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3、噪声环境影响: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施工期包括施工过程废弃的建筑材料和施工人员少量的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1)熔盐锅炉废气(2)蒸馏不凝气(3)罐区储罐废气(4)运输扬尘(5)食堂油烟。
2、水环境影响:(1)生产废水(2)生活污水(3)循环冷却排污水。
3、噪声环境影响:(1)锅炉风机、物料输送泵、冷却塔、生产蒸馏塔等。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1)油罐沉积物(2)塔底副产品(3)废白土渣(4)锅炉产生的炉灰渣(5)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对施工场地进行围挡,对施工场地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并定时洒水,对散料堆放遮盖。
2、水环境影响:施工废水建沉淀池收集后重复利用,施工人员临时生活污水建临时沉淀池,沉淀后洒水抑尘。
3、噪声环境影响:对施工设备噪声要严格限制设备类型、限制设备运行时段、禁止午休和夜间高噪声设备运行、对部分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措施和合理布置设备位置。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施工人员临时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倾倒地点。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熔盐锅炉废气经脱硫除尘后达标排放;罐区呼吸气废气产生量较小直接外排;蒸馏不凝气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烃类,可通入锅炉房燃烧,经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其食堂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道路进行硬化,洒水,运输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该项目废水主要来生产污水和生活废水,经处理后用于煤场洒水抑尘,冷却排水等经排污经雨水管网直接外排。
3、噪声环境:各类高噪声设备采取低噪声设备、密闭、减振、消声等措施。
4、固体废弃物:沥青胶质可作为副产品出售。锅炉产生的炉灰渣综合利用。罐底沉渣、白土渣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文水县总体规划,项目区用地未规划,项目用地不受文水县城乡规划要求约束。
2、本项目选址位于文水县城东北30公里高车村东约1080m处,空间开阔,且交通便利,各类污水和各类固废可以得到合理处置。
3、本工程在落实了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对当地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
4、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在设计、施工、运营各期得到落实。这些措施落实后,可以将不利影响降至最低限度,工程建设运营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是区域自然环境体系可以承受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或评价单位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索取环评报告简本,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西鑫海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0358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