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强化“三废”管理控制危险物污染扩散

   2017-04-10 渝北区政府
一是建章立制。制定了《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程序》《安全作业管理程序》《实验室“三废”处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建立了危废物品管理清单。

二是专人处理。落实专人负责“三废”处理,将能自行处理的定期按规定方法进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安全贮存,建立“三废”管理台账。

三是专业处置。与具备资质的重庆利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定期转移,控制危险废物流向,掌握危险废物的动态变化,监督转移流程,控制危险废物污染的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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