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将对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等全程评价

   2017-09-27
据环保部宣传教育司官方微博消息,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崔书红今日表示,环保部发布的《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里面要求对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进行评价,同时,明确了评价的技术要求。

在今日举行环保部例行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到,贵部近日发布了《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能否介绍下当前我国在危废环评方面的具体情况和不足?《指南》实施后,可以针对性地解决哪些问题?

崔书红回应称,危险废物管理应该是当前环境保护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工作要求。作为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一项重要制度,环境影响评价一直将固体废物作为环评的重点内容。前面介绍的最近制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对如何开展危险废物评价提出了要求。但是我们也发现,由于我国尚未制定专门的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的规范性技术指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涉及危险废物环评内容存在不系统和不规范、不够明确以及环评与运营期监管的衔接不够严密等情况,不能有效发挥从源头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支撑作用。

崔书红表示,针对这些问题,最近我部印发了《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我们想通过这项指南能够重点解决一些问题,一个是要解决危险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问题。《指南》里面要求对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进行评价。同时,明确了评价的技术要求,过去这方面是薄弱的,没有专门的要求,这一次指南对此提出了要求,希望从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论证、环境风险评价、环境管理要求、专题结论与建议等等方面对评价做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要设置相应专题,提出危废管理的要求。

崔书红称,总之这个指南的发布,我想应该说是环境管理当中规范和强化危废措施、补齐短板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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