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回收网络体系 将形成20万吨/年的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收集能力

   2018-02-04 环保厅
推进社会源危险废物收网络建设

健全生活源危险废物收集体系。结合《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陕发改环资〔2017〕1608号),以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建成区,国家级开发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各地新城新区为重点,开展生活源危险废物收集贮运建设试点,完善各类含汞、镉、铅、镍等废电池、废药品、废含汞荧光灯等生活源危险废物收集贮运系统,逐渐建立覆盖全省的生活源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完善农药废弃包装物等特种危险废物的收集体系。

加强各类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完善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开展实验室废物分类收集、预处理和集中处置试点工作。完善废弃危险化学品收集体系。

规范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回收网络体系。以移动通讯、机动车销售与维修、电动自行车销售等行业为重点,整合社会资源,依托生产或经营企业、处理处置企业建立废矿油、废铅蓄电池回收网络,适当豁免运输、临时存放点和前端转移联单要求,鼓励建成规范的贮存转运网点。到2025年底,建成10个废矿物油和14个废铅蓄电池市级回收点,形成20万吨/年的废矿物油收集能力和废铅蓄电池收集能力。

专栏1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示范试点

1、到2020年,西安市、咸阳市建成2个市级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示范点,收集能力达到10万吨/年。其中:

西安市:莲湖区、未央区、灞桥区、雁塔区等地共设置4个点。

咸阳市:杨陵区、乾县、长武县、旬邑县等地共设置4个点。

2、到2025年,榆林市、渭南市、宝鸡市、汉中市、延安市、商洛市、安康市、铜川市建成8个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示范点,收集能力达到20万吨/年。其中:

榆林市:靖边县、绥德县、神木市、定边县等地共设置4个点。

渭南市:韩城市、蒲城县、华阴市等地共设置3个点。

宝鸡市:千阳县、太白县等地共设置2个点。

汉中市:勉县、西乡县等地共设置2个点。

延安市:富县、宜川县、吴起县等地共设置3个点。

商洛市:镇安县、商南县等地共设置2个点。

安康市:宁陕县、白河县、镇平县等地共设置3个点。

铜川市:宜君县共设置1个点。

专栏2废矿物油回收示范试点

1、到2020年,西安市、西咸新区、榆林市、咸阳市、宝鸡市、汉中市、渭南市、铜川市、延安市、安康市、商洛市等地建成14个废矿物油回收示范点,收集能力达到10万吨/年。其中:

西安市:共设置4个点。

其它市各设置1个点。

2、到2025年,西安市、西咸新区、榆林市、咸阳市、宝鸡市、汉中市、渭南市、延安市、安康市等地建成16个废矿物油回收示范点,收集能力达到20万吨/年。其中:

西安市:共设置4个点。

宝鸡市:共设置3个点。

渭南市:共设置2个点。

其它市各设置1个点。  

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建立并完善基于大数据平台的省级危险废物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对全省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与处置利用企业进行在线监督管理,实现建设与运营管理统筹安排。对已有和新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配套监测、信息、技术研发、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建设,以硬件带动软件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危险废物、医疗专业化处置队伍和监督管理体系,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贮存和处置利用。

企业须安排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实时登记工作。其中,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对其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利用等有关情况建立完善的台账记录,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须对接受、处理、利用、贮存和转出的危险废物种类和数量建立台账,并在省级危险废物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上实时更新。

省、市、县(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通过大数据平台全面管理全省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利用信息,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利用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省级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根据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和处置企业实际运营情况,进行危险废物的优化配置及调度工作,实现全省危险废物的高效、协调处置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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