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税收优惠政策评估工作方案—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政策

   2018-07-26 财政部
根据财政部《到期税收优惠政策评估工作方案—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政策》的相关要求,近期,山西专员办组织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开展专题座谈会,并深入临汾市、吕梁市两户企业开展了实地核查调研,通过“一学、二谈、三调研”的措施,保障了山西省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学习一系列消费税优惠政策,精心制定评估方案。一是组织评估人员集中学习财政部关于到期税收优惠政策及山东专员办评估实施建议,了解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政策出台的背景,出台目的,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享受标准等政策。二是精心制定评估方案,办领导亲自主持共同研究评估采取的方法,评估的原则,明确评估的重要内容,重点是该项政策实施前后效果的对比,确保对优惠政策的效果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估。

二、组织召开二场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各个监管部门意见。组织开展环保部门系统和税务部门系统相关单位参加的两场专题座谈会。一是了解山西省废矿物油的产出总量、产出单位、收集方式及市场利用和处置状况。二是了解省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放情况,初步掌握山西省近几年废矿物油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的17户单位的分布及废矿物油处理能力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监测、环保检查与处罚情况等多个方面的情况。三是对免征消费税备案企业的备案、税收征管、经营状况进行了解。四是听取各个监管部门对免征消费税政策是否继续延续或停止执行的意见和建议。

三、深入三户企业核查调研,扎实进行优惠政策评估。在前期座谈调研掌握山西省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企业相关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选点,突出全面性和重点性,选取临汾市、吕梁市、长治市三户企业开展实地核查调研和资料核查调研,进一步核查企业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免征消费税备案资料、免征消费税申报资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环保检查等相关资料,对企业投入产出、成本利润、物料平衡、税费缴纳等运营状况进一步落实,评估废矿物油免征消费税优惠政策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我办通过紧锣密鼓的工作,科学评估消费税优惠政策对废矿物油加工企业的利润影响、社会效应及环境效应,提出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政策的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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