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日前发布意见函称,为落实《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为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活动提供指导,环保部部组织编制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厂(征求意见稿)》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造纸工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其中火力发电厂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了火力发电厂自行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等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的自行监测;接受火电厂自行监测业务委托的检(监)测机构参照执行。适用于所有火力发电厂,包括企业自备火电厂。
不适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火电厂。排污单位对除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之外的各种锅炉的自行监测参照本标准执行。
造纸工业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了造纸工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等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标准适用于造纸工业的制浆、造纸和制浆造纸联合企业(不含林纸一体化的林基地建设),纸制品加工企业参照执行。适用于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的自行监测;接受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业务委托的检(监)测机构参照执行。
标准不包括造纸工业企业自备电厂、供热锅炉污染物排放监测要求,自备电厂、供热锅炉污染物监测要求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厂》执行。